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第二届企业价格管理创新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引导企业深入推进价格管理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企业管理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企业价格管理创新成果(以下简称创新成果)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国注册的各行业的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重点
本届成果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着重突出以下重点:
1.企业在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与平台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突破,企业价格结构优化、综合效益提升取得的成果。
2.企业注重原始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与“双创”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价格、提升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果。
3.国有企业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资本运营、集团管控与并购整合、流程再造、实现产品价值全方位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果。
4.企业加强基础管理、生产过程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培养任用与组织变革、参与“一带一路”投资与国际化经营、绿色低碳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取得的成果。
5.企业执行财政部印发的《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应用管理会计科学理论,推行“作业成本法”、“目标成本法”、“全面预算管理”等先进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优化价格形成基础、在价格管理方法取得的成果。
6.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原产品改进中应用“价值工程”科学方法,在产品设计、工艺、采购阶段降低成本,提升产品价格优势取得的成果等。
三、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按照自愿、限额申报原则,独立完成的成果由完成单位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本届成果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主管单位和相关负责部门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申报,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项。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自申报之日前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能够反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成果不得申报;争议未解决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按《第二届企业价格管理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1)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报送,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详见附件3、4)。成果申报书和主报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合规性审核中直接采用。
(四)申报时间安排:2024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报联系人回执表(附件1);2024年11月5日前提交正式申报资料,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成果申报资料具体包含:申报书(盖章版)pdf格式、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成果主报告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资料报送无需纸质版,申报资料直接发送至邮箱:cpime1986@163.com。
五、成果等级与审定
(一)成果分别设:特等、一等、二等。
(二)成果审定:由协会、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企业报送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最终由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
六、成果发布与推广
(一)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企业价格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证书,并组织交流、展示、推广创新成果。
(二)编辑出版《第二届企业价格管理创新成果集》,发布第二届企业价格管理创新成果分析报告。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宣传和教学研究。
(三)对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成果,将邀请成果完成单位联合举办专题交流会,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应用。
(四)获得创新成果的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奖励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和本单位奖励办法,给予成果完成者适当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手 机:13466623750
电 话:010-58950796
传 真:010-58950777
邮 箱:cpime1986@163.com
网 址:https://www.cpim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