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文件
中机价协〔202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
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企业成本管理与技术创新,助推我国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以下简称创新成果)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国注册的各行业的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重点
本届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要充分体现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重突出以下六个方面:
1.制造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与平台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突破,企业成本结构优化、综合效益提升取得的成果。
2.企业注重原始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与“双创”管理、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成本、提升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果。
3.国有企业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产融结合与资本运营、集团管控与并购整合、流程再造方面取得的成果。
4.企业加强基础管理、生产过程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培养任用与组织变革、参与“一带一路”投资与国际化经营、绿色低碳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取得的成果。
5.企业执行财政部印发的《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应用管理会计科学方法,推行“作业成本法”、“目标成本法”、“全面预算管理”等先进成本管理方法取得的成果。
6.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原产品改进中应用“价值工程”技术方法,产品设计阶段降低成本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原则
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按照自愿、限额申报原则,独立完成的成果由完成单位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本届成果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主管单位和设备管理负责部门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申报,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项。
四、申报要求
(一)创新成果自申报之日前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能够反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成果不得申报;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成果,争议未解决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创新成果按《2023年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附件1)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报送,创新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详见附件2、3)。创新成果申报书和主报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合规性审核中将不被采用。
(四)申报时间安排:2023年10月15日前提交成果申报计划回执表(附件1);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正式申报资料,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成果项目申报资料具体包含:申报书(盖章版)pdf格式,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成果主报告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资料报送无需纸质版,电子版发送邮箱:cpime1986@163.com。
五、成果等级与审定
(一)创新成果分别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
(二)创新成果审定:由协会、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企业提交报送的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最终由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
六、成果发布与推广
(一)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成本管理创新大会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并在会上发布、交流、展示、推广创新成果。
(二)编辑出版《2023年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集》,发布2023企业成本管理创新成果分析报告。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宣传和教学研究。
(三)对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将邀请创新成果完成单位联合举办专题交流会,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应用。
(四)获得创新成果的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奖励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和本单位奖励办法,给予成果完成者适当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海扬
手 机:
电 话:010-58950796
传 真:010-58950777
邮 箱:cpime1986@163.com
网 址:https://www.cpime.org.cn
附件:
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