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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分类大典》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分类大典》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司令部、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家确定职业分类的规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组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对1999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行了修订,并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 家 统 计 局
2015年7月29日

职业大典2015版正式颁布 价格专业人员纳入大典职业范围


199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发展起来,针对这一情况,2010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启动修订工作,历时五年,七易其稿,于2015年7月29日经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2015年版《大典》。2015年版《大典》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需要,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严谨,在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修订《大典》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行业之多,参与人员之众,工作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总的看,修订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修订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对修订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作用。各有关行业部门从大局出发,不仅较好地完成本行业部门职业的修订工作,而且能够妥善地处理好与相关行业部门交叉职业的关系。同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社会影响力。二是坚持科学精神,紧贴时代需求。修订工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科学构建并合理设计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大家秉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以苦干实干的工作态度,深入调查研究,密切关注行业产业技术变化,及时反映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行业新职业,准确体现时代发展对职业分类及其活动内容的客观要求。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修订质量。大家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职业信息进行采集和统计分析,并初步建立了职业信息数据库,为今后国家职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典》的修订完成,凝聚着70多个行业部门,近万名专家、工作人员的智慧和心血,是各行业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热心关注的结果。
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产生了劳动分工。职业是劳动分工的产物,也成为劳动者在社会活动中获取生活来源、实现自身价值的依托。对职业进行分类管理,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大背景下,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要做好《大典》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大典》的重要作用,使之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一,要充分发挥《大典》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的服务作用。职业分类进一步规范并统一了社会各类型职业。我们要充分运用《大典》这一成果,使其在开展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进行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等工作中,发挥重要的服务和基础作用,提高统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要充分发挥《大典》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我国是劳动力资源大国。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开展就业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研究分析,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许多新职业的产生,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就业潜力,成为就业岗位的增长点。要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第三,要充分发挥《大典》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引导作用。职业分类是制定和开发职业标准的基础,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定位仪”。要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要推进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形成对接紧密、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要根据《大典》确定的职业分类,加快职业标准的开发、论证和发布工作,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规范,促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提升,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
第四,要充分发挥《大典》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的规范作用。对《大典》进行修订是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大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力度,进一步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要发挥职业分类对职业资格设置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作用,统一规划、有效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职业资格设置乱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各类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确保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在我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许多领域的职业技术正在发生并且将继续发生变化,社会职业结构也会随之而变。要密切跟踪职业活动领域的新发展新变化,认真研究职业发展规律,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要继续发挥《大典》修订工作平台的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对《大典》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总之,我们要以2015年版《大典》的颁布为契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尹蔚民
(此为代序,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主任尹蔚民同志在2015年7月29日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6(GBM 20600)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


从事经济、统计、财会、审计、税务、资产和资源评估、商务和人力资源、银行、保险、证券和知识产权等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6-01(GBM 20601)经济专业人员
2-06-02(GBM 20602)统计专业人员
2-06-03(GBM 20603)会计专业人员
2-06-04(GBM 20604)审计专业人员
2-06-05(GBM 20605)税务专业人员
2-06-06(GBM 20606)评估专业人员
2-06-07(GBM 20607)商务专业人员
2-06-08(GBM 20608)人力资源专业人员
2-06-09(GBM 20609)银行专业人员
2-06-10(GBM 20610)保险专业人员
2-06-11(GBM 20611)证券专业人员
2-06-12(GBM 20612)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2-06-99(GBM 20699)其他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

中类 小类 细类(职业)
2-06(GBM 20600)
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 2-06-01(GBM 20601)经济专业人员 2-06-01-01经济规划专业人员
2-06-01-02合作经济专业人员
2-06-01-03价格专业人员
2-06-02(GBM 20602)统计专业人员 2-06-02-00统计专业人员
2-06-03(GBM 20603)会计专业人员 2-06-03-00会计专业人员
2-06-04(GBM 20604)审计专业人员 2-06-04-00审计专业人员
2-06-05(GBM 20605)税务专业人员 2-06-05-00税务专业人员

“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描述


从事商品和服务价格状况分析,为单位提供价格决策和决策支持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价格核算和决策体系,拟订单位价格计划;
2.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国内外价格信息,分析、预测相应商品市场供求关系,设计定价目标、定价原则、定价策略和方法;
3.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制订内部核算价格,制订产品、劳务、配套零部件和协作加工价格;
4.建立、维护产品询价、报价和招投标报价系统;
5.协调、调解单位内外部价格纠纷。